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 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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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7]4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精神,根据《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阜职院[2012]63号),现将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在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和兼课教师。 二、考核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客观公正。 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考核办法,按照考核程序,完成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教学单位测评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于2017年7月3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师资科。联系人:亓新学,E-mail:qixinxue@163.com。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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