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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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8]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函[2018]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各专业学生实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借实习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情况。 2.是否合理确定实习报酬,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的情况。 3.学生参加实习前,教学单位、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实习等情况。 4.是否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联合实习单位,对各专业学生实习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形成检查自查材料,于2月9日前报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作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严肃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学生实习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注重实效。通过检查和整改,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推广优秀管理经验和案例,深入研究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教务处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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