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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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职院[2016]147号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我校2016年获小学教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20项(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经费资助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承担教学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任务书,并于2017年1月11日前将各省级项目的《任务书》(附件2,一式二份)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fzyzxw@163.com。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年度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客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学校设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资助和奖励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及获奖成果。
二、项目管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各教学单位每年12月中旬,在对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学校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三、有关要求
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单位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积极构建质量提升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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